為全面貫徹“科學 公正 準確 高效”的質量方針,不斷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努力提高人員素質,2022年1月20日,云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領導、各科室負責人及關鍵崗位人員舉行了2021年度管理評審會議,并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持證上崗考核新規定、中心質量管理體系文件進行了宣貫學習。

會議由中心主任主持,首先由質管室對2021年度管理體系的18項質量活動開展情況作了匯報,與會人員對存在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和充分討論,提出了對策建議。然后中心主任做總結發言,肯定了中心管理體系運行的適宜性和有效性,并對各科室提出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持續有效運行的相關要求,保證中心監測活動有章可循。通過本次管理評審,進一步促進中心管理體系持續有效運行、推動中心質量管理工作不斷提升。 管理評審會議后,質管室組織參會人員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1年6月1日發布實施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163號令修正案)《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39號令)、生態環境部2021年9月發布實施的《生態環境監測技術人員持證上崗考核規定》、中國環境監測總站2022 年1月19日發布實施的《生態環境監測技術人員持證上崗考實施細則》,以及中心質量管理體系文件部分重要內容進行了學習。通過學習進一步提高了各關鍵崗位人員對 “不實監測報告”和“虛假監測報告”的認識,了解了生態環境監測技術人員持證上崗考核及實施細則新的要求和規定,加深了對中心現行管理體系文件的理解。最后,中心主任要求全體人員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視對質量管理體系、監測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進一步提高監測技術水平和能力,更好地為管理部們提供權威、準確的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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