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云南省生態環境監測系統環境監測人員質量管理工作水平,確保監測數據“真、準、全”,云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于2021年11月19日在昆明舉辦了“2021年云南省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技術培訓班”。全省15個省廳駐州市監測站的站長或副站長、質管室負責人、分析室負責人,以及云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相關人員共50余人參加了現場培訓,約500人參加了線上培訓。

培訓班邀請了云南省質量管理學會培訓講師陶俊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163號令修正案)和《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39號令)進行了詳細解讀及答疑。

在培訓會上云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主任施擇強調各單位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廳字〔2017〕35號)和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實施方案>的通知》(云廳字〔2018〕24號),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要認識到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貫穿于整個環境監測工作,是永恒的主題,全省環境監測人員要以服務環境管理為出發點,提高思想認識和工作態度,在監測工作中注重過程,做好痕跡管理,繼續為我省生態環境監測事業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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